『華視新聞』感謝陳又寧、林志純採訪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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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里雙屍命案,兇手謝依涵逃過一死,不過,媽媽嘴老闆呂炳宏和股東,卻被死者家屬,提出連帶賠償,光是張翠萍的部分,今天最高法院,認為呂炳宏等三人,沒有盡到監督責任,必須連帶賠償368萬定讞。
呂炳宏很無奈,說這樣以後,誰還敢請員工!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,無期徒刑定讞逃過一死,原本論及婚嫁的祝姓男友,依然不離不棄,三年多來探監超過三百次,還寫信,說想跟她共度下半生,讓謝依涵在面對輔導老師時痛哭失聲,但最想哭的,其實是她的老闆呂炳宏。
呂炳宏因為是媽媽嘴公司負責人,死者家屬向他們提出連帶求償,死者張翠萍部分,一審判謝依涵必須賠368萬,呂炳宏等三人沒責任免賠,但二審逆轉,法官認為包括下藥、殺人,都跟店有因果關係,老闆沒負監督責任,因此判呂炳宏等人得連帶賠錢,上訴被高院駁回,全案定讞。加上陳進福的家屬總共求償一千多萬,員工犯錯老闆賠錢,呂炳宏認為這是無限上綱,雖然已經做好提出非常上訴的打算,但就怕最後還是得賣房賠錢。
劉韋廷律師:只要雇主無法舉證已經盡到指揮監督義務,雇主就必須跟謝依涵一起負擔連帶賠償義務,【舉證之所在,敗訴之所在】,雇主真的很無奈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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