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東森新聞』感謝記者李宜蓓採訪報導
新聞網址:https://youtu.be/VdGrx4FKq3E
【立勤小學堂】
常常碰到惡意逼車案件,在路上爽一時,卻要碰上刑事告訴的漫漫長路。
還有變造車牌,其實警察很好抓,又涉犯刑法212條犯罪,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而且這些都是刑案案件,警察局或地檢署都可以受理報案,如果警察不受理,那可能要投訴局長信箱了。
持續追蹤,這名溫先生遇到惡意逼車,還發現他的車牌是變造的,於是在環島突中,先到新竹派出所報案,但他卻控訴警方不理睬,員警要他自己上網檢舉交通違規。
溫先生不解變造車牌涉及刑責,應該全台派出所都能受理才對,怎麼被拒絕。後續溫先生到彰化派出所報案,果然就被受理,目前案件移轉回宜蘭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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